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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餐服务合同》即将面世

来源:中国名厨网发布:盐城美食网点击:2660更新:2013年3月02日 23:51

       在目前的订餐活动中,一般仅凭订餐人与餐饮经营者之间的口头约定或电话约定,虽然简便,但容易发生纠纷,且纠纷发生后很难举证。正式推行的 《订餐服务合同》主要适用于婚宴、午夜饭和商务会餐等较为特殊的订餐活动。在这些场合,用餐人数一般较多,消费金额相对较高,且订餐人对用餐时间和场地往往有特殊要求,需要提前到饭店办理场地预定、定金支付和菜单确定等有关手续。所以,订餐人与餐饮经营者有必要就这些内容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进行事先约定,以避免在用餐过程中发生纠纷。

案例一:
       2007年1月除,张女士在某餐厅预定一桌年夜饭,当时双方只进行了口头约定。张女士按约定支付了定金。谁知几天后该饭店通知张女士,说是年底菜价、原料都涨了,因此双方约定好的餐费价格要涨一倍。张女士职责其做法不对,饭店则表示,如果觉得不划算,可以退桌,算你主动放弃,那么张女士交的定金就要被扣掉。后来张女士向有关方面投诉,但苦于拿不出证据,只能不了了之 。

案例二:
         一对新人在去年四、五月份与某饭店预定了九月下旬举行婚宴用餐的房间、人数、菜单等内容,当时交了定金2000元,双方口头约定很好,饭店也承诺不会有任何问题,并约定如有变化可提起电话通知。谁知这对新人在提前一周去饭店商谈菜单具体事宜时,却被告知他们预定的婚宴给取消了。由于新人已经向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发送了请柬,这个临时的变化难以再次通知。可是饭店只是说:“你们交了定金,没有签署合同具体内容,被饭店的其他业务人员给预定出去了”,这对新人感到很无奈,喜事变成了烦心事,由于没签订内容详尽的书面合同,使自己的权益难以得到法律的保障。
        由此可见,《订餐服务合同》是直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文本,作为订餐人万万不能等闻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