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盐城美食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盐城物价部门提醒客运企业 突击提价严惩不贷

来源:盐城新闻网发布:未知点击:627更新:2015年4月28日 19:03

1月24日,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了2013年春运价格政策提醒会。盐阜集团、市星宇、神龙公路运输公司,市区汽车客运站,市公交、出租车公司、民航、铁路等19家运输企业参加会议。会上重申了2013年春运价格政策,发放了春运价格政策提醒函,盐阜集团等客运单位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并当场递交价格诚信承诺书,承诺将认真执行春运价格政策,维护春运市场价格稳定,满足市民的旅行需要。

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各级价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的公路线路票价,经营者在核定票价范围内自主确定的实际执行票价,要提前一周报物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严禁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突击提高票价;出租车经营者要严格执行起步价7元、里程运价1.60元和返程加价50%的政策规定,并按照计价器显示的价格向乘客收费,不得以尾数进整为名,多收乘客费用;城市公交要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线路票价执行,不得提前进级或缩短行驶里程,变相提高价格;民航、铁路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票价政策。各客运经营者不得利用节假日、雨雪天气等情况擅自提高票价水平和收费标准。

经营者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必须在售票场所、营运车辆或其它醒目位置公示票价及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坚决杜绝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严禁在政府规定的价格以外实行票价上浮或加成,不准低等级车辆按高等级收费或行驶普通公路按高速公路票价收费。为旅客提供有偿服务,实行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收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客运企业要落实好各项便民措施和价格优惠政策,做好本单位的价格投诉和举报工作,对本单位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应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市物价部门表示,将切实加大春运价格监管力度,畅通12358价格投诉渠道,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应、有举报快查速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厉打击扰乱春运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让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