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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一餐馆售卖河豚鱼被查 市民切勿“拼死吃河豚”

来源:泸州新闻网发布:未知点击:1631更新:2015年4月04日 16:59

日前,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支队在元旦节前检查中,发现泸州市龙马潭区一餐饮服务单位违规违法经营河豚鱼。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餐饮单位立即停止经营河豚鱼,并对剩余河豚鱼就地掩埋销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泸州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介绍,河豚鱼为剧毒水产鱼类,味道鲜美,但由于其皮肤、性腺、肝、血液含有毒素,制作不当,极易引发食物中毒,是国家明令禁止加工制作的鱼类。
近年来,因食用河豚鱼引起的食物中毒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个别餐饮服务单位存在巧借名目,为消费者提供河豚鱼的现象。加工经营河豚鱼(或以其他替代名称)的餐饮服务单位,食药监部门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泸州市民外出就餐量增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加强宣传教育,使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消费者了解食用河豚鱼的危险,同时将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制售河豚鱼行为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