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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火车站附近餐馆整顿陷入荒唐局面

来源:齐鲁晚报发布:未知点击:1188更新:2014年10月23日 00:52

 连续一个月来,记者持续关注火车站附近餐馆宰客问题。这是一个顽疾,记者采访发现咄咄怪事:餐馆有证有照经营,食药、工商、物价等部门谁都能管得着,而无证无照经营,谁都取缔不了。

    此前记者采访天桥区工商局时,相关负责人曾援引《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食品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这些无证无照的餐饮店,应该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处罚。"
    而天桥区食药局相关负责人此前虽承认,开办餐馆需要到该局办理卫生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有这两个许可,无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而且一位负责人曾提到,根据天桥区食安办的协调会,食药部门做的主要工作包括,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制定相关标准,并进行现场验收。但另一位负责人却又称,"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要到食药局办证,但是没有规定,如果没有这两个证,食药局有权查处取缔。"23日,记者再次采访该局监察大队负责人时,该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
    而物价部门则称,餐馆连证照都没有,没有经营资格,谈何规范价格?
    虽然涉及部门之间不断踢皮球,但一位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士告诉记者,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由当地政府负责,火车站位于天桥区,那么就应该由天桥区政府负责。"工商不认领,食药不认领,还有区政府当裁判,当地政府必须认领。"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