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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属轻微度缺碘地区

来源:盐城晚报发布:盐城美食网点击:1044更新:2014年5月21日 17:29

 省卫生厅近日发布消息称,我省3月15日起下调食盐碘含量。为什么要下调?我市碘缺乏现状如何?老标准生产的旧碘盐怎么处理?记者就这些问题走访了相关部门。
我市属轻微度缺碘

 市疾控中心慢传科副主任医师曾玉林接受采访时说,全民补碘在消除碘缺乏病上功不可没,但也引发了社会热烈的讨论。在全国“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就食盐含碘量建言献策。

 在省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我市也加强了监测,结果表明从北边的响水到南边的东台,我市都属于轻微度缺碘地区,全市城乡居民总体上含碘正常。

为什么要下调?

 曾玉林说,碘摄入过多或过少都会导致甲状腺疾病。去年9月卫生部出台《食用盐碘含量》国家标准后,省里组织全省疾控机构对目前执行的食盐碘含量标准是否还适应新形势进行了会商。

 近年来全省居民食用盐的碘含量基本稳定在30mg/kg±9mg/kg,尿碘量监测表明属于碘摄入量“高出适宜量”但未“过量”的水平,从这一点考虑,我省决定适当降低食用盐的平均加碘水平,即从3月15日起,碘含量平均水平降至25mg/kg,允许碘含量的波动范围为18~33mg/kg。

新标准更为严格

 曾玉林介绍,与以往老标准相比较,新标准更为严格。原标准规定的是加工水平碘的添加量标准,新标准规定的是产品(即碘盐)中的碘含量标准。也就是说以前的标准适用于生产环节,而现在的标准则规定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达到这个标准。

 新标准执行后,食用盐碘含量的波动范围也将进一步缩窄,从以前的21~39mg/kg压缩为18~33mg/kg,这对碘盐的生产加工工艺、质量等提出更高要求。

旧碘盐将退出市场

 曾玉林表示,执行新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之后,我市各地疾控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监测,密切关注食用盐碘含量调整对人群碘营养水平及健康状况的影响,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评估,为国家和省不断改进和完善食盐加碘的策略措施提供决策依据,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曾玉林认为,市场上现存的旧标准的盐也是经过严格生产工艺后的产品,可以放心食用。

 据了解,执行新标准后,现有的加碘盐、食盐可以销售到保质期结束。从3月15日起,盐业公司将按照新标准开始生产。由于市场上的新陈代谢速度很快,不久之后,旧标准的盐就会完全退出市场。